教社科厅函〔2008〕15号
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
“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‘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概论”课程名称调整为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党委教育(高校)工委、教育厅(教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,有关部门(单位)教育司(局),部属各高等学校:
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,经研究决定,自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,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“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‘三个代表’重要思想概论”课程名称调整为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。
为适应课程名称变化,最近,中宣部、教育部组织教材编写组对该教材进行了修订,教材最新修订版将正式出版发行。课程名称调整后,请各高校按最新修订的教材组织教学。考虑到今年秋季教材征订发行工作已经结束的情况,为了既节约开支,又能够在教学中用好最新修订的教材,出版部门将把此次修改的内容制作成活页,印发给本门课程任课教师,并同时在教育部网站和高等教育出版社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线”网站刊登,供全国高校师生下载使用。
请你们结合实际切实做好“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”课的教学管理,配合做好活页发送工作,并将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及时报教育部社会科学司。
特此通知。
二○○八年八月六日
主题词:思想政治 课程 更名 通知
部内发送:有关部领导,办公厅
教育部办公厅 主动公开 2008年8月22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