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商院〔2007〕68号
关于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
新课程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自治区高工委、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桂教思政〔2006〕55号)文件精神,经院党委研究,决定调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。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黄永蓬(党委书记)、陈 杰(院长、党委副书记)
副组长:付春生(副书记、纪委书记)
成 员:韦 扬(组织人事处处长、党委宣传部部长)
聂隆伸(教务科研处副处长)
植文选(学生工作处处长)
莫荣光(社会科学教学部副主任)
办公室主任:莫荣光(兼)
副主任:聂隆伸(兼)
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七年九月一日
主题词: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机构 通知
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院长(党委)办公室 2007年9月1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