桂商院〔2009〕14号
关于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
新课题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
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自治区高工委、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实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桂教思政〔2006〕55号)文件精神,经院党委研究,决定调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实施工作领导小组。调整后人员名单如下:
组 长:黄永蓬(党委书记)、陈 杰(院长、党委副书记)
副组长:付春生(副书记、纪委书记)、廖树霖(副院长)
成 员:李 维(教务科研处处长)
甘敏军(社科部主任)
韦 扬(组织人事处处长)
付 光(学生工作处副处长)
孙德江(党委宣传部副部长)
姚启谐(财务处主任)
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新方案实施工作,办公室设在社科部,主任:甘敏军、副主任:聂隆伸(教务科研处副处长),工作人员由社科部思政教研室教师等组成,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
二○○九年三月三十日
主题词:高等学校 思想政治理论课 机构 调整 通知
广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09年3月30日印发